风情柳州——百日之劳,一日之乐:同不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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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6 16:33:1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种传统习俗中,有相对固定节期和特定民俗活动的岁时年节习俗,大概 是最有代表性的。柳州的岁时年节习俗大致上具有下列特点:一是农业文化特 点鲜明。四季中的各种节日,莫不与农耕联系,与春种、夏管、秋收、冬藏的 生产节律相应,是农业文明的伴生物;二是融入浓郁的伦理观念和人情味。如 年节祭祖、家人团聚、礼尚往来等,是节日的主要内容;三是节俗内容与功能 经历了从单一到复合的过程。早先的节俗,意在敬天祈年、驱灾避邪,因而禁 忌迷信、祓禊禳解的做法是节日的主要活动内容,以至歌舞狂欢是为了娱神,时 品上供意在贿神(如送灶王上天),制配各种节饰则是为了驱鬼(如端午挂菖 蒲),后来便逐渐发展成为既娱神亦娱人,人神共享的活动,甚至人们把节日当 成了发展经济的平台,如庙会的举办等。

  柳州的传统节日,借用前人的话概括之,可称“同不尽同,异不尽异”,“是 壮瑶之节而类汉,是汉族之节而类壮瑶”,它主要源于汉族的节日习惯,有的则 根植于某个少数民族甚至数个民族;有的仅为某个民族特有,有的则成为各民 族的共有节日。大多数民族会以汉族的除夕和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中元、 重阳和冬至等作为自己的传统节日,但具体的过法又有不同,甚至同一时间的 节日,各民族有的会有不同的称呼和过法。如农历三月三日,三江富禄的汉族 和苗族等以之为花炮节,而各县的壮族等民族又视之为歌节和花婆节。境内汉 族客家人每年春节至元宵间所过的“上灯节”(赏灯节),以及三江等地汉族“六 甲人”所过的“姓氏节”,在柳州汉族传统节日中是较为独异的。少数民族的节日则有独特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民众甚至都 称自己为“百节之乡”。

  融水苗族自治县有安泰正月十三日的芦笙节、香粉正月 十六日的古龙坡会、安陲正月十七日的芒蒿节、洞头二月初二日的花炮节、三 防三月初三日的歌 节(唱龙亭)、和睦四月二十四日花炮节、部分乡镇六月初六 日的新禾节(尝新节)、白云等乡缜的苗年、良寨十二月十七日的抢旗节;三江 侗族自治县有独峒正月初一日举办的芦笙节、良口乡白毛正月初七日的芦笙节、 梅林二月初二日的花炮节、良口南寨、和里二月初五日的庙会暨“抬官人”活 动、斗江二月十五日的花炮节(有唱彩调活动)、富禄和古宜三月初三日的花炮 节、同乐四月初八日的鸟饭节、老堡五月端午的龙舟节和独峒八协的斗牛节、梅 林新民七月十四日的筒鼓节、独峒唐朝九月十五日的坡会、林溪十月二十六日的花炮节等。其他县份和民族,亦有一些节日是较为独特的,如融水永乐一带 的拜田节、柳城古砦仫佬族和一部分汉族所兴的依饭节(本为仫佬族节日)、古砦街的“火炮节”和覃村的开塘节等。节日不过是各民族展示物质成果和精神 世界的一个平台,其名称虽然不一,活动主题也有差异,但大多数节日的基本 表现形式却有相通之处,如祭祀、歌舞、演戏、竞技(如抢花炮、斗鸟、斗牛 和斗马)以及聚餐等。

境 内大多数民众心目中,农历春节(正月初一)是至为重要的传统节日。

  在节俗心理上,人们一般会把春节当成上年腊月(十二月)下旬特别是除 夕到次年元宵节的一个期间,称为“过年”。民国时,每当“腊底”,柳江县(含 今城区一部分)居民“家家忙年,制各种糕饼、食品,以备过新年之用,其中 以年糕为主”(民国《柳江县志》)。

  除年糕外,所备年货还包括腊制的猪肉和香 肠,以及粽子、油堆、米花糖、白糖饼、夹沙糕和糯米糍粑等。居住在城区西 鹅村祖籍福建的村民,会在此 时制作独具风味的“福建糕”,以备自食和馈赠。 三江部分壮族人家,过去从农历小年夜起就着手过春节事宜,如打襦米糍粑、杀 年猪、清扫房舍等,这样的做法在市境内有着广泛的共通性。

  除夕夜,习惯叫做“年三十”或“大年夜”。“除日,扫除庭户,贴春联,悬彩钱,祀天地神祗,家人毕集宴饮,炮竹围炉相与达旦,谓之守岁”(乾隆《柳 州府志》)——虽然所称的是清代习俗,但其形式上却与当今并无大的差别。除 准备食物外,旧时人们还特别注重沐浴和装扮,如带着祛邪除病的心态煮柚子 叶水洗个澡,男人剃头、刮脸、理发,女人沐发。只要条件许可,大家都会换 上新衣。

  各家各户习兴在此日给住房甚至宗祠大门、闸门,贴上红春联、门神 等。除大门和闸门外,还在卧室、厨房以至圈养牲畜用房的门头上贴上祛邪祈 福用的红纸条,更新用红纸书写的宗族堂号、祖宗神位及供奉的土地神位等。 近时多在家门上贴一个倒“福”字,以示“福到”。与上述做法相类似,民国以 前的融县山外居民,除夕日有“祀灶神,陈饼果,扫除家屋尘垢,贴宜春”的 做法(民国《融县志》)。

  晚饭前先备酒、肉、米、果等,在家中或另到祠堂焚香燃纸、鸣放鞭炮供 祭祖先和天地。夜间还设素菜和糖饼等恭接自小年夜回天庭汇报工作的“灶王” 回到凡间。事毕,全家老少围坐“吃年饭”。这一餐的饭菜要多煮,以备次日食 用,叫“压年饭”。菜肴中要有鱼,意谓“连年有余”。也有的人家把大蔸青芥 菜连蔸洗净煮熟留存,叫“长年菜”,含有长年有菜、不愁缺吃之意。三江各族 民众在除夕之日多会以猪、鸡或鸭祭祖。同乐乡韦、覃姓侗族人家除用猪、鸡、 鸭外,还用糖粥、糍粑祭祖,又用酸水煮鱼祭莫一大王。该县一部分汉族“六甲人”会提前在除夕前一天吃年夜饭(过年),但除夕夜例行祭祖和守岁。

  除夕夜半,找一根枫木或茶树柴棒,贴上红纸,靠在“火炉头”处,摆上酒肉饭食, 烧香焚纸和放鞭炮敬奉一番,再把柴棒放入火中作火种,煮吃宵夜,称吃“柴 头酒”。一些侗族民众除夕夜首先去飞山庙祭杨令公神,再祭土地庙和萨坛,最 后在火塘边烧香摆桌吃晚饭,在桌上道几句请祖宗过大年的话。除夕,三江壮 族祭祖时,以煮熟的全鸡、全鸭摆置在八仙桌上,另备酒杯7个,米饭1碗,糍 粑5个,筷子架在饭碗和肉碗上,点上蜡烛祭祖,然后备餐用膳。

  正月初一(春节)即旧历新年第一天,通常称为大年初一,又有上元日、元 旦、三朔、三始(新年、月、日之始)等别称。新年伊始,家家户户燃放鞭炮, 开门接福。鞭炮是节日必不可少的助兴物品。在乡村,鸣放鞭炮足以将人们的 激情烘托到尤奋的程度,尤其是农历旧、新年之交的那一夜,沉静的只是片刻。 不独节日,平常遇婚丧嫁娶、生育寿辰、建筑乔迁、开业志庆,甚至乞神求禳等,都免不了将鞭炮鸣放一番。拜年是春节里一项十分重要的礼仪。在家中和家族中,晚辈向长辈拜 年祝福,长辈给晚辈封包。在外面,则 要给邻里、亲友拜年,互道“恭喜发 财”、“万事如意”等语。当面拜年之 外,旧时人们还通过传递名刺(名谒) 拜年,当代人们则借助于信函如贺 卡、明信片、电报等形式。近时,电话拜年以至短信拜年已成时尚。

  此日一般人们一般不安排到外家 亲戚走访,但乐于参与集体性的娱乐 活动,如舞龙狮等。饮食上一般不煮 新鲜饭菜,只吃头天留下的“压年 饭”。或吃年糕,糕与“高”同音,年 糕则有年年“高升”之意。年糕多于 年前准备,用糯米磨浆拌红糖蒸熟, 忌用白糖。客家人等居民此日多素食 而不用荤,其他居民亦有正午以前吃 素,此后吃荤的做法,现在素食之俗 逐渐淡化。城区和部分辖县一些居民 习兴外出折一些树枝、生柴(黄荆枝) 回家,取“招财进宝”之意。侗族则 在此日上山采野茶花插在神台上,以示历新。

  新年首日五鼓时分,融水山 外居民旧有的做法是“盛服肃香 楮,向家堂行祝年跪拜礼。随向 家庭尊长行礼,又向吉利方诣神 祠拜祝向”。天明后,与乡邻亲友 交相拜贺,遇见尊长要行跪拜礼 (民国以后取消),相互间赠以年 糕、糯米糍粑和油堆(油团)(民 国《融县志》)。

  往前回溯至清代 乾隆年间,柳州城厢居民则有如 下做法:

  元旦早起,设香烛,戒服,向 天地君亲师位前行礼,毕即携香楮诣各庙行礼。博士弟子及儒童诣学宫行礼,随及尊长。乡党、亲友交贺,酌以春酒,三五日而止。 (清.乾隆《柳州府志》)

  大多数人家还在初一祭祖。三江一些汉族人家,大年初一除煮茶敬祖、鸣 放鞭炮外,还挑回井水煮葱茶喝,取聪明之意,其房族亲属间则互请甜酒。融 安县居民有正月初一取井水烧香的做法,挑回的水一是用于姑娘洗头,一是煮 姜糖水让家人喝。三江侗族会在正月初一日用酸鱼、酸肉祭祖,同乐地区的杨 姓侗族还用甜酒作祭品。过去独峒一带群众初一晨鸣枪逐野鬼,现代之以鞭炮。 苗族亦有鸣枪接春的习俗,除敬祖外,还要到达摩娘娘庙(萨堂)去祭祀。同 乐乡的龙姓苗族在此日则有用老鼠肉掺野菜煮粥祭祖的做法。建有宗祠的家族, 则在此日集聚祠堂中祭祀先人。

  新编《柳城县志》载春节期间的正月初一、初二日,凤山、大埔、东泉和 洛崖等圩镇,不定时举办舞龙灯、牌灯、单狮、双狮及其他杂耍活动。一些城 镇还演戏、耍文场,农村唱彩调、桂剧,城乡举行体育赛事等。

  部分地区的壮、 汉、仫佬等族民众以春节期间为歌期,六塘黄冲的大青村背,马山、洛崖、六 塘交界的四塘,太平杨梅的六福洞,江头的板凳坡,凤山大湾的大风洞等皆为 歌场,新近兴起的则有东泉歌圩等。

  春节期间是亲朋礼尚往来最频繁的时节。从正月初一到元宵,“家家庆贺, 彼此拜年。半月内亲朋多酬酌往来之举”(民国《柳江县志》)。正月初二日是女 婿登门向岳父母拜年的时日。新婚女婿第一年回岳家拜年,称为“新姑爷”,要备贺年礼,贺年礼贴上红纸条。

  拜罢岳父母后,再由岳家派人陪同“新姑爷”向 族中各家长辈一一拜年,各家轮流请“新姑爷”吃饭,煮姜糖茶和用瓜子、糖 饼(过去还有槟榔)等待客。拜年还送年糕、糖、饼等“年货”,受礼者一般会 有礼物回赠。融县居民旧时正月初二日“具鸡黍祀财神”,并例行接待新嫁之女 婿(称为“新郎客),此后亲戚朋友相互宴请,直至元宵止。

  正月初二之后,三江侗族邻居和邻村亲朋之间互请油茶和酒宴。寨上或吹 芦笙、唱侗戏或彩调,或举行“月也”(集体交游)活动。此日起,亲戚之间开 始互相走往。该县的苗族初二以后亦有走村串寨拜年的做法。

  初四以后,吹芦笙、跳踩堂舞,作“游方” 活动。壮族的过年方式与 山外壮族略同。红瑶春节 祭祖,除通常祭品外,还在 供桌旁置一套女子衣裙。 正月初一各户派一名代表 带着鱼、肉、酒、饭等供品, 聚集村头祭祀土地神,然 后聚餐,叫吃“合拢饭”。

  忌讳相伴着春节而来, 自古而今,已从迷信发展 到迷信与俗信共存的地步。 春节时节的忌讳是较多的, 如大年初一忌说不吉利的 话,忌打人骂人,忌动刀杀 生;为“聚财”,忌泼废水, 忌倒垃圾出屋外、,忌洗衣 物等。

  正月十五为农历第一个月圆的日子,人们例吃元宵(汤圆),外出赏月、观 灯、欢娱,为元宵节。节日既有合家团圆的寄托,又蕴含了 “月上柳梢头,人 约黄昏后”(语出宋·朱淑贞《生查子》)的蜜情爱意,有情人节的意味。此日 之后,与春节有联系的各种民俗活动即告完结。

  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元夕、元 夜,传与道教信奉天、地、人(水)三官神相关(“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视农历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作三官诞辰日,分别31为 上元节、中元节和下元节)。人们以正月十五为天官赐福日,免不了要备牲祭 天,以祈福佑;又燃灯相娱,俗兴挂花灯、赏花灯、猜灯谜,故也叫灯节。据 载元宵过节、元宵赏灯的做法 始于汉代。赏灯的习俗源自佛 僧正月十五观佛舍利、点灯敬 佛的做法。至民国年间,时柳 州城和四乡青年还到庙堂或社 坛去抢花灯。“乡间青年喜舞 狮,表演国技。壮俗逢是节,焚 松香于堂前。

  客家人于节前初 十,谓之开灯,得子者悬纸扎 花灯于家堂或本村之社坛”(民国《柳江县志》)。节间,汉 族、壮族等民族大多有煮吃汤 圆(也叫“吃元宵”)的习惯。部分居民(多是妇女)到他人菜 园偷摘生菜、葱、蒜等,菜主 见而不阻,名为“偷青”,含有 生子、聪明和易于维持生计、“清吉”等意,现仍在少数人家 传承。20世纪80年代后,柳州 城区主要街道例办元宵灯展,晚间观灯者不绝如缕、摩肩接 踵,人堵为患。

  鹿寨县中渡镇在此节间盛 行扎灯笼、观花灯、吃汤圆和 制作圆扣肉,象征家人团圆、吉利、美满。春节所扎的纸龙、草龙,十五夜起舞后即烧毁,叫“送龙上天”。有人于元宵夜在大门外用竹签把一裸芥菜固定在地上,并于菜 心中插上点燃的蜡烛,叫“点青菜灯”。菜谐音彩,取好彩头、好运气之意。三 江壮族以元宵为小年,备牲、酒祭祖,合家盛宴;古宜、丹洲、斗江和富禄等 地汉族多玩龙灯以示庆贺。

  “二月二,龙抬头”——农历二月初二日为二十四节气的惊蛰。古人以二 十八宿的(龙)角宿在二月傍晚的地平线上出现,称为“龙抬头”,或传为冬眠的龙神在此日被春雷惊醒抬头而起,称为“春龙节”,要祭龙神,有的挑水回家 将水缸盛满。又以此日作中和节(原定在二月初一日即朔日,传为太阳真君生日)、春社日(传为土地神生日),如三江一部分壮族村寨即视此日为春社日,每 户派成年男性一名为代表,并出资买猪 肉祭社。融安县境东南部则有于此日做 糍粑、设家宴待客的习惯。一些人家在此日或前一日祭扫新坟,一般持续3年,少 则1年,此后则按清明节俗上坟。

  大多数人家以农历立春后第五个戌日为春社,因在农历二月间,叫二月社, 俗称“社王公诞”。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 秋社,又叫八月社,俗称“社王婆诞”。清 乾隆《马平县志》记少数民族供社事,说 “社无定所,偶指片石以为神,即相戒不 敢犯”。村民每逢社日,就要供社。春社 祈求风调雨顺,秋社酬报五谷丰登。“春 秋祭社,陈猪一口,延师巫咒毕,即在祭 所分割生啖之”(清•乾隆《马平县志》)。

  至民国时期,改为每 个社雇有专人或由住 户轮流喂养大猪1头 至数头,供给社日宰 杀,名为“社猪”。社 猪宰杀后,一部分按 人头份数分给各户, 叫分社肉;一部分供 祭社神。供社神的猪 肉是要整块的,供后 再供会餐食用。

  各街 各户不论男女老少, 先买好餐牌,凭牌参 加会餐,名为吃社 酒,一如民国《柳江 县志》记载的情形:
    “至春秋两社,乡人习俗多杀豕具羹饭以飨社神。礼成,分肉回家。饺余,就桑榆树下,老少围坐, 聚饮为乐。”

  有的大社或是几个社联合,凑钱请来戏班,在社日演出,叫唱社 戏。柳城县民众在社日由轮值的首事负责收集钱粮,每户捐米1筒和可购猪肉 1斤的钱。买猪宰杀后,每户分生猪1挂,猪血灌肠1节,还有熟肉、肉汤和 米饭各1碗,象征“土主公”恩 赐食物于民,预兆六畜兴旺、五 谷丰登、村平家安。三江侗族自 治县的红瑶将春社日定在农历二 月二十八、二十九两日,主要活 动是在山上煮粥野餐。

  除年老行 动不便者和已婚妇女之外,其余 人均参加,也常邀请别寨青年参 加,作为结伴郊游的一种方式。春社之后,例禁吹奏芦笙。20世 纪60年代后,做社活动一度因禁 而止。80年代后,各地村民又逐 渐恢复祭社。

  融水拱洞、红水、白云一带 的“春社”,是男女青年交往、聚 会的好时机。

  “是谁送得好儿郎,痴绝人 家新嫁娘。夫婿随行姑领路,花 婆庙里去烧香”(清同治间柳州 知府孙寿褀《柳江竹枝词》之一)一今城区和柳江县部分居民 (以壮族为主)过去将农历三月 初三日(或为二月十九日)视为 “花婆节”。

  一些较大的自然村和 坪镇,如今柳州城区黄村乡的白 沙村、融安县长安镇等,建有供人祭祀求子用的花婆庙。一些人家妇人有孕,即请道士剪花安神,在孕妇房中 床头供“花婆神位”(“床头婆”),祈求生产平安。城区和柳江县的一些农家会 在此日煮、染红蛋给自家小孩吃.部分壮族人家会在此日安排较为隆重的祭祖 活动,后渐与清明祭祖合一。

  喜好对歌的民众则在此日集聚对歌,形成歌圩。 柳城县的壮族人家亦视此日为花婆节,节期各户蒸五色糯米饭,包三角粽,染 红蛋,杀鸡祭祀花婆。已婚妇女祭求得“花”生子,而已生育的妇女特别是生育儿子的妇女则来供祭“还愿”。解放后,因花婆庙多被拆除或改作他用,加上生育观念的变化,节日求子的做法渐少。清明节是旧寒食、清明、上已三节的合一,是年中大节之一。

  境内各族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在这一天或此后约半个月时间内备祭品到祖坟上祭扫。“插柳 门楣前后,日具牲醴,举家上墓。新丧则老少聚哭,远年则否”——这是清乾 隆《柳州府志》载述当时居民过此节的情形。至民国时,柳州城与今柳江县民 众“三月清明具酒馔诣先人墓前以献,名日‘扫墓’。墓顶或插纸剪吊钱,以表 示非荒冢之意”(民国《柳江县志》)。

  祭坟时,人们将洒有鸡血的纸钱用草皮压于坟头上和坟手上,或用棉纸剪 成长条,扎在小竹竿头作幡插在坟上,俗称“挂纸”或“挂青”。祭毕,有的 即在坟前聚餐。过去较大的家族备用祭祀的族产,其中用于族祭开支的田产称 为“蒸尝田”(冬祭为“蒸”,秋祭为“尝”,“蒸尝”即指祭祀),族祭则称为 “蒸尝会”或“清明会”。

  节间,聚居的三江汉、壮、侗等族,过去有一寨或数寨联族举办“清明会” 祭祀先人的做法,相关细节见之于民国《三江县志》所载:

  清明会之组织,各由其族人醵金置产,成以基金放贷取其利息,以供蒸尝之需。至扫墓时,分大小族,先后宰猪羊,至其各级之祖墓祭之,依其族糸男 女成集。祭后聚餐,有约亲友参加者,形式颇为隆重。大族之子孙,丰集教百至千人,无届远近,有做客他乡届时亦遄返者。邑之侯姓,每岁祭扫其双石顶 之始祖以下三百冢对,集者千数百人,其一斑也。
  融安县壮族扫墓时,会在坟头上插上 一枝“摇钱树”(一根竹竿或树枝上端扎系 一束用棉纸制成的仿古钱串)。备有“蒸尝 田”的家族,每年租谷收入即作为祠堂聚 会的开支。清明日上午,由年轻人分头将 本族几代人的坟上完,称为“上众坟”(以 别于某一家的“上家坟”)。

  下午,全族老 少聚在祠堂内,先听族长或“管事”报告 一年间族内发生的大事暨开支情况,遇争 执则由族长决断,然后聚餐。旧时妇女地 位低下,族中“清明会”照例不得参加。解 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蒸尝田转为集体所 有,依托族产而举办“清明会”的形式随 即废止,但各地清明时捐资联宗祭祖的做 法依然延承下来。

  清明节时在宗祠内举行祭祖活动并 会餐,是部分民众的习惯。图为张贴在 宗祠内的用于祭祖和会餐的开支清单。

   柳城县东泉镇西安村西岸屯的罗姓客家人择春分日上坟,而不是通常的清明时。

  近时,部分居民甚至一些单位以清明前后为不吉之期,而避免在此前后(通 常是清明节所在的月份)举办兴工或者开业等事宜。

  四月初八日的“浴佛节”与佛教有直接的关联。佛教的节日主要是佛诞日、 成道日、涅槃日和观音圣诞日等,寺僧相应安排作法事、放生和念佛号等活动, 而佛诞日主要活动就是浴佛,即模拟佛祖悉达多太子降生时九龙吐水洗浴圣身的场景。

  中国将佛诞日定在四月初八日。节间,寺庙先取诸香煎成香汤,作方 坛敷妙座,请出诞生佛像置于其上。住持上堂视香说法,又领众僧和信众上殿 上香拜佛宣疏,以香汤沐浴佛像全身。参与的信众则以洗像水倒在头上,住持 又为众僧洗浴等。故此,清代有汉族居民值此日“庆佛诞,用盘盛煮豆在路施 送,名日结缘”(清•乾隆《柳州府志》)的记载。民国间,柳江县民还“用红 兰叶、山枫叶、黄饭花叶、黄桅子染糯米饭供佛”(民国《柳江县志》)。

  柳州壮、汉等族还以四月初八日为“牛王节”,煮五色饭喂牛,或在大门 上、牛栏口插上枫树枝叶,用以驱除瘟疫,保护耕牛。一些农户此日不役牛, 不用鞭打牛,亦不宰牛。稍有不同的是,解放前今城区西鹅村祖籍福建的居民, 在此日不用糯米饭或五色饭,而以菜叶包汤圆喂牛。三江壮族杀鸡宰鸭蒸五色 饭祭祖,祈佑六畜兴旺,又在牛栏祭祀牛的护卫神,有的还用白酒并五色糯饭 喂牛,而侗族于此日打扫牛栏和房屋周围,蒸黑糯饭备酒肉祭牛神,让牛休息, 并用糯饭和青草等喂牛;或在红纸上书写“四月八,送毛腊,提笔一扫,永不 归家”,用以防虫(毛虫、蚊蝇、蜈蚣等)。

  该县高岜、高洋和归夯等地苗族, 节日时到岑熟坡开展各种活动,男女青年玩山对歌,中老年则斗鸟、聚谈;又 因传说中有苗族首领亚努率苗民与官府抗争,牺牲于四月初八日,故此日有上 山凭吊之举。

  农历五月为午月,初五为午日,端则为开始之意,故五月初五日称为端午、 重五节,也叫端阳节、天中节等。它源于龙子节,带有龙图腾崇拜的意味,后 衍化成为屈原投江的纪念日。节间,境内各族活动大致相同:“以角黍(粽子另 名)相饷,饮菖蒲雄黄酒”,另外还有划龙舟、采草药等。各家所包粽子与春节 期间或异或同。也许出于气候趋热的考虑,此时民众喜包无馅凉粽。

  凉粽以芦 叶或者大竹叶包制,糯米经草木灰水浸泡,称为“灰粽”,多呈三角形,又称 “角粽”。三江壮族所包粽子形态各异,有三角粽、米筒粽、枕头粽,也分肉粽 和甜食粽等。柳城古砦民众所包黄茅大粽,最小1斤米一只,中等5斤一只或 10斤一只,最大可达数十斤。投粽入江祭屈原的做法,今天绝大多数人家已不 习兴。与粽子相关的是,三江的红瑶以五月十四日为粽粑节,节期除制作粽子 外,照例备食祭祖、聚宴。

  “善正月,恶五月”,过去民 间喜好在端午节间除毒驱邪。人 们信奉“艾虎蒲剑”,以为两种植 物可以清祛邪气,遂插艾叶、菖 蒲(有的还挂龙骨刺)于门、窗、 床、神龛等处,还喝菖蒲酒(或 雄黄、沙姜和蒜泥泡制的雄黄酒) 以解毒,或用酒擦拭手脚、耳根、 鼻梁和肚脐等处,或洗药浴、以 雄黄酒遍洒住房内外消疫除毒 等。妇女、儿童佩戴为过节而特 制的五色香包。

  也有用石灰水遍 洒屋角等阴湿处驱秽避疫的。三 江壮族人配制雄黄酒饮用、擦涂 前额和身上,喷洒房屋四周,旨 在驱除蛇蝎、防病护身。汉族“六 甲人”除制用雄黄酒外,还在家 门上插下菖蒲叶和香梗木叶。柳 城县妇女则“烧红秤砣,淬醋熏 室,以解秽气”。

  融安等部分民众还以此日为“药王生日”或“药王晒药日”,视此日所采药 为最佳。也有人以此日为“苦瓜节”,酿苦瓜而食之。

  划龙船(舟)过去兼有娱人、娱神和竞赛性质,现在保留了其中的娱乐和 竞赛成分。融江流域至迟在清代已流行赛龙船活动。赛事多择在风调雨顺之年。 沿岸各村和街道会自发组织龙船队,成立龙船会,筹资开赛。由于节期融江洪 水较多,民国初期各地龙船会商议把赛期改在农历七八月间进行。此后至解放 前夕,他们在融江上举办龙舟赛事6次,每次参赛船只在30只以上。现在,赛 龙舟(船)活动在柳州城,在融江流域的三江、融安和融水等县不时举办,成 为当地盛大活动之一。

  农历六月初六旧时定为“天贶节”,取诸物天赐之意,又因值早稻收获之时, 例尝新谷,故又作“尝新节”,境内大多数民众都有在此节煮尝新谷或新禾的习 惯。柳州城附近的乡村部分民众除照例加菜祭祀外,还信守“六月六,晒衣服 (晒红绿)”的旧例,将衣服、被褥、书籍等物,摊在户外暴晒,以灭虫消毒。三 江县壮族以此日为晒虫节,以翻晒衣物、谷物和清扫房舍为习,但不祭祖。城 区羊角山乡阳和村的仫佬族旧时于此日祭供雷王,众人出钱买一公牛在雷王庙 宰杀祭神,参与者例分1份。牛腿则为下轮执事者所得,要组织次年的庙会。

  农历七月初七日,旧为乞巧节,“设瓜果祀牛女,名日乞巧”的做法,清代 旧志记载只为柳州城中居民所兴,乡村则无此习习俗。中元节本在农历七月十五日,亦称“七月半”。本地民众多在农历七月十四 日过此节,故此节又称为“七月十四”;或叫“鬼节”,与此日祭祀逝者(鬼魂) 相关,故旧志载“其日路无行人,名为躲鬼”(清•乾隆《柳州府志》)。居民除 祭祖外,还在屋前屋后或街边空旷处燃烛、烧香、焚纸和泼撒粥、饭,称为“施 幽”,俗谓“泼水饭”。过去还在此日举行盂兰盆会,如三江汉族“六甲人”部 分人家以此节为“目连节”,以纪念救母的目连(源自目连救母的传说)。沿河 居民放下纸灯,无子嗣人家到下游接灯,将其置于床头,以求得子;或将灯接 回置于猪栏边,次日以灯钵装潲喂猪,以为猪儿可肥壮等。

  大多数壮族人家自七月初七日即开始“接祖”,初八日至十四日连日焚香祭 祀,十四日夜则“送祖”。柳江等地壮族于送祖日将几串小粽粑装担,挑送至己 家田边或河边倒下,以示给祖先“送礼”。住在江边的船民或临江的居民,则将 钱纸灰收集,用纱纸包好,连同插上香、烛的柚子壳放入江中,任其随水流去, 叫“放水灯”或者“放河灯”,也叫“送公奶”。鹿寨县的壮族民众接送“公奶” (祖先之灵)则为七月初一日至七日,各家杀鸭供祭祖先,而“送公奶”的方式 仍是将纸灰扎好丟入水中。清乾隆《柳州府志》载时汉俗:“中元节前一二日, 设位迎祖先,由远年以及近逝,进馔奠享,如事生礼。十五日,焚冥衣楮钱,举家号泣送之”,与当代所见壮族所兴并无太大差别。

  类似的做法,亦见载于民国 《三江县志》:

“至七月初七为始,每家子孙亲上坟墓,请其父祖归家供养, 至十五日大祭,十六复送回坟墓。”

  此日,习惯游泳的人们一般不下水。居民多在此日宰鸭过节。城区西鹅村 迁自福建的居民喜好在此节制作水糍粑和豆粉馍。

  中秋月圆,阖家团圆——农历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历来被视为家人团圆佳 节,为年节中的三大节(春节、端午、中秋,或指春节、清明、中秋)之一。人 们通常会杀鸭宰鸡过节,聚餐祭祖,供月赏月,尝柚子,吃月饼,以月饼馈赠 亲友更属礼之所尚。供月时,除摆供桌敬月外,许多人家还在柚子上插满点燃 的香枝,穿在长竹竿上高高竖起以示敬意。

  柳城县儿童过此节时,以竹子插柚 子,上插燃香,三五成群穿街过巷,谓“点天灯”,随后将柚壳放置池塘水中, 香火闪烁,随风飘荡。青年男女义结金兰亦在此日进行,而已结义者则于每年 中秋夜聚首会餐。在该县,节间又是壮族、仫佬族的歌圩期。鹿寨县新婚夫妇 有送鸭子、猪肉和月饼回岳(娘)家之习。各地一些妇女月下作“放阴”、“请 七仙姑”、“请麻姑”等荒诞迷信活动,一如旧志所载:“妇女用土音咒诵。妇女 晕去,他人生魂即附其身,能歌能唱,名曰压禁”(清•乾隆《柳州府志》)。 民国时期,柳江县乡间“熟符咒者,教儿童作神怪之游戏,并滚柚子为乐”(民 国《柳江县志》),其间有大人集合儿童玩“马骝亮”,是一种通过心理暗示并挟 杂着迷信色彩的游戏。此时人们让儿童采摘他人农作物果实的做法,称为“偷 秋”或“摸秋”,时人不以为禁。

  中秋节期间玩“马骝亮”游戏,除儿童外,也有青年和年纪较长的,女性不参与。选一人当“猴 娘”,其余当“猴崽”,按年纪大小排队。游戏在村中或村外空旷的 场地进行。选砍新竹一根,削好, 横放在参与者面前。猴娘拿竹头, 猴崽拿竹尾。各人执香,猴娘拿三 支,猴仔拿一支。在“师父”指挥下,先向东拜三拜,再依次向南、 西、北各拜三拜。拜完后将香集中插在一旁的树下。

  “师父”备一碗清水置地下,上盖钱纸三张,执香在紙钱上有模有样地画上三个 “神”字,再将纸钱焚化,掸紙灰入碗中,让猴娘喝下三口碗中的“神水”(“符水”),其余的水留下备用。猴娘双手握住竹子,众猴崽则相应帮助扶稳,尤其需要一些力气大的青年帮扶,以免倒下。

  再用衣物、毛巾之类将猴娘的眼晴和耳朵蒙住。然后师父领着大家反复唱道:

“马骝亮,唱句歌。哥骑马,打耳长。耳长换耳长,马骝换马骝。……”



  唱到云头散完,月亮出来,且猴娘进入睡眠状态,双手不再握住竹竿,师父会叫道:“猴子上树啰” !于是猴娘竞不自主地顺着竹竿往上爬。这时其眼睛虽不再被蒙住但仍处于一种准睡眠状态。

  待其爬近竹尾时,师父又叫道:“大 蟒啦!”说是有大蟒蛇在竹尾,猴娘即滑下。下来后,猴娘即被支使去村中或村旁的蔗地或果树下取甘蔗、摘果,不论这蔗、果是谁家的,也无人阻拦。三 五令猴仔会跟着帮忙。大获归来途中,“猴娘”会发“战利品”给其他“猴崽” 或年岁较长的人,年轻力壮的则不给。吃完果、蔗之后,猴娘又嚼辣椒喂“猴 崽”。有的“猴崽”为此躲藏,“猴娘”很快也可找到他们,十分神奇。到后来, “师父”还会让“猴娘”表演其他一些节目。如拉牛车,十几个“猴崽”坐上去, “猴娘”也“拉得呼呼响,好很的!”又把四脚长凳正反叠,一张叠一张,高高 的,让他去上面踩。

  师父还喊“猴崽”去找来桌子一仰一覆,猴娘会在上面翻筋斗,众猴仔在下面玩,穿桌、凳脚等。待发现“猴娘”累了,就喊他的名孛, 他就醒了,就做不成了。猴旅醒后,师父还要让他喝刚才留下的“神水”。这样第二天他才不会犯困。
(据柳东镇河东村油搾屯吴姓老人口述笔录整理)


  三江林溪乡程阳一带的侗族村寨民众喜好在中秋节时结队打南瓜仗,借此 交谊。一些寨子的青年于此日互请油茶,各寨组成若干个的南瓜队和油茶队,男 孩参加南瓜队,女孩参加油茶队。中秋之夜,南瓜队与油茶队相聚喝茶,猜谜, 唱歌,深夜到屋外月光下将煮熟南瓜互相甩打,追逐嬉戏,直至天明。

  同乐一带男女青年,中秋之夜凑钱买肉和月饼“打平伙”(“吃大锅饭”),唱 歌娱乐。该县壮族以此节为团圆节,各户杀鸡鸭,放塘水捉鱼,备月饼祭祖,吃 团圆饭。晚间月亮升空时,青少年放升空灯:利用热气球原理制作竹篾灯笼,内 燃蜡烛使之升空。姑娘也有请“仙姑下凡”以卜问前途、命运的做法。

  农历九月初九日重阳节,亦叫“重九”。在人们记忆中,登高甚至赏菊是重 阳节的基本过法,一如民国《柳江县志》所载:“人多登高,是日立鱼、天马、幡龙诸山,游人极盛。”乡村居民通常是祭祀和“打牙祭”。一些汉族人家如柳 城县东泉镇的客家人借此日联宗祭祖于宗祠,称为“重阳会”。旧时一些居民有 在此日吃“重阳糕”的习俗。柳北区长塘镇香兰村吴姓客家人除在清明上坟祭 祀外,另在此日上坟扫墓,叫做“秋祭”。

  融水、融安和三江等县部分民众在此 日酿制甜酒,称为“重阳酒”。酒经装坛密封,数月乃至数年才开启饮用。时间 长者,开坛时酒糟溶化,酒黄醇香,醇中带蜜,“醉而不知止饮”,人称“见风 倒”或“席上倒”,被作为款客、送礼和节庆佳品。

  冬至在居民中特别是汉族中有“大过年”(《岁时杂记》称为“亚岁”)之 说,与外地无异。其实人们都清楚,冬至并不真的“大过年”,此说不过表明它 受重视的程度罢了。在时间安排上,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并不在冬至这一天 过节,而有自己的“冬节”,且有独特的庆贺方式。

  旧时多在此日祭祖,解放后祭祖的事已减少,但各家仍会宰鸡杀鸭吃一顿 丰盛晚餐。有的人家磨糯玉米粉晒干,名为“冬粉”,以备年终做汤圆之用。施 制食品过去也以此时节为佳。柳城县过去有出嫁女回家过节之习,而客家人除 外。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小年夜”,焚香、煮糖糍粑供祭“灶王”,叫 “送灶”。灶王神台设在土灶正面墙上,旧时一些人家每月初一、十五,逢年过 节或家中喜庆,都要拜祀灶王。民间迷信灶王神于小年夜要上天向“玉皇大帝” 述职并汇报人间善恶,因此送灶时要焚化“灶书”和纸钱,并在灶王神台前贴 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对联。还要供糖糍粑,好让灶王神吃甜了嘴, 多讲好话,或是糊住嘴巴,以免胡乱告状。再把贴有灶王神的牌位撕下烧掉,“送 灶王上天”。三江壮族此日打扫火堂周围,晚上不用火钳和三脚架,以便灶王好 好上天休息。“六甲人”以豆腐和汤圆祀灶王。
  
  从送走灶王这天起至接回前,过去视为“百无禁忌”之期,可以另起新灶 (到十二月三十日又重新安上灶王神)或兴工动土迁居等,而不必选择吉日吉时。 各家清扫垃圾灰尘,准备各种过春节用的食品和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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