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历史 发表于 2024-8-1 16:38:17

河池地区壮族的日常生活禁忌



父辈因伤致死,而用活狗顶命“砍伤”者,其子孙不得再食狗肉,食者被认为对父辈不忠不孝。旧财道公不食牛肉和狗肉,犯忌则眼睛流泪不止。小孩吃鸡爪鸡翅则写字不工;吃鸡肫则动作迟顿;吃鸡头则易瞌睡;吃鸡下巴则口舌不灵;吃鸡肾则健忘;吃猪鼻肉会打呼噜;吃猪尾巴则落伍(后)。摆桌进餐,筷子不得敲击桌面,否则腹痛。汤水不得插入利刃,不然喝下会肚疼。杀猪时,不得捋猪尾巴,否则食其肉会拉肚子。

餐中,飞虫、杂物偶然掉 进碗碟之中,或无意中多摆筷子,预兆将有客来。吃饭时碗 盏落地主凶兆,祸患将至。鸡犬上屋、母鸡啼叫、公鸡鸣不对时,都被认为大难临头。大年初一不洗菜,洗菜谐近“洗财”(所用菜类提前洗净备全),不得扫地,以免“扫把 星”临门而永世贫穷。也不得晾晒衣物,否则老鹰抓鸡。不得讲不吉利的话或口出污言秽语,否则要倒楣一年。大年三十晚前要还清一切债务,认为负债过年,将年年欠债。大年初 一清早,学童要跪在“师”位前诵读,以求学业长进;小孩要爬芭蕉树,以期快长快大;女孩子要赶在别人之前到泉边喝一口“伶俐水”,日后才聪慧敏捷。

小孩平时不得学鸦叫,否则口生烂疮。不得打死青蛙,蛙乃雷神之子,伤及青蛙则遭雷击。媳妇不得靠近神龛香炉,因为媳妇是世间“不干净的人”,靠近香火会亵渎神明而遭神咎。一些地方,唐姓壮族不用枫叶染黑的糯饭祭祖,据传其祖公因采楓叶跌死,其后人曾赌咒不食黑糯饭,故有此忌。

壮族地区,孕妇不跨越马缰,因为母马孕驹十二个月,犯忌者亦要孕满十二个月方能分娩。壮族最普遍的大忌是父母丧期,子女定要忌荤,且在出殡前不得以水泡饭,孝期不得浴沐,男女不得同居,违者被认为是“逆子”,不忠不孝,不近人伦而遭世人鄙夷和良心责备。

壮族旧俗,禁忌多不胜举,除了生产、生活上的禁忌, 还有礼节、社交等诸多禁忌。凡此种种,概属壮族社会意识 在旧发展阶段上的残余。建国以来,在新的科学文化影响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有的禁忌已在无形中消失,有的正在逐渐淡化,有的可能会在相当长的长时期內继续存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河池地区壮族的日常生活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