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历史 发表于 2024-8-1 16:34:39

河池地区壮族的生产生活禁忌

在人们的观念中,饭菜煮成“夹生”, 出门将不吉利。鸦鸣则噩耗将至,亦不宜出远门,出则必遭厄运。出门做生意,途中看到女人梳头或作小便姿势,便要 “倒楣”,当天买卖将不兴隆,甚至会倒贴本金。客人进门,碰上主家熬酒或蒸糯饭,客人不得直言,须默然代添一把火,否则酒源中断,饭蒸不熟而遭主咎。奔丧归来,三日內忌进菜园和烟草地,犯忌则烂苗。也不得下田播种或插秧, 违者种不萌发,秧苗死烂。

如若季节紧迫,可在地角田头用 茅草和木粧划出一小块,以“限制新鬼活动范围”,才不危及大田。寡妇、孕妇忌摘果物,否则会造成烂果、虫果或落 果。买回新猪,要连笼在特烧的火堆上憋气兜转三圈,才能放猪出笼,出笼后再往猪身连喷三口清水,随诵“三百二; 四百斤”,祈猪速长,否则容易养成“石头猪”。客人进屋,不得夸奖主家禽畜长得快,寡妇尤要忌口,否则将被主人嗔怪,认为夸奖后适得其反,禽畜不旺。出门路遇别人抬重物时,不得说“重”,说“重”则重物益重。坐船时不得 讲出“翻”、“番”、“帆”之类与“翻”同谐的话,以免 “翻船”。上山劳作,不得讲“跌”、“落”、“摔”之类的话,否则可能落崖。妇女孕期,其夫不得筑灶或挖窑,否则所怀胎儿将先天嘴缺或长成“兔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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